第七百三十二章 神人共愤

庚新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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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偃师,县衙!

    郑叔则听完了林县尉的陈述之后,却没有立刻行动。

    “那个人,长得什么模样?”

    他思忖片刻后,问道。

    林县尉愣了一下,而后蹙眉努力回忆。

    “他身高当在六尺二寸上下,看上去很是文弱,长得也颇为秀气。

    衣装嘛,并不华美,有些朴素。

    不过有一种贵气……嗯,就是贵气!那个人绝不是一般人。还有,他的马非常神骏,似乎是一匹宝马良驹。还有他那只鹰,我也没有见过,并非是那种寻常的鹰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他杀气很重。

    特别是在发怒的时候,卑职感到格外恐惧……卑职觉得,那应该是行伍中人的气质。”

    “文弱、秀气、还有贵气?”

    郑叔则反复默念林县尉陈述中的重点词句,眼中旋即流露出一丝丝了然。

    “他那匹马,什么模样?”

    林县尉再次愕然。

    在他的印象中,郑叔则绝对是一个雷厉风行之人,做事从不拖泥带水。

    可是今天,他却反复询问那人的模样,而今更询问起了马匹……这说明什么?这说明,县尊很可能知道那个人,甚至不太想去招惹。这,也让林县尉更感到了恐慌。

    他咽了口唾沫,轻声道:“马嘛,就是那副模样喽……对了,他那匹马很奇怪,脖颈鬃毛呈金黄色,通体黑亮,神骏异常。还有那只鹰,一双爪子好像白玉一般。”

    “哦!”

    郑叔则笑了!

    他是荥阳郑氏子弟,算起来乃郑镜思的族弟。

    本来,他并无出任偃师县令的可能,但由于郑镜思的说项,杨承烈为他走了门路,于是才能成为这都畿之地的一县之主。他对杨家,自然不会陌生。特别是杨守文的一些特征,更熟记于心。宝马、神鹰、獒犬,这是杨守文最爱的三件宝贝。

    虽然郑叔则并未亲眼见过,可是对这三件宝贝,却非常了解。

    只听那马的模样,他就猜出了杨守文的身份。

    再加上林县尉对那只鹰的描述……放眼神都,除了杨守文,再无第二人有这样的神鹰。

    前些日子,他还听说武则天下旨,责令杨守文十天内返回洛阳。

    若算算时间,杨守文差不多也该出现了!

    想到这里,郑叔则已经知道该怎么处理此事。

    他眼珠子一转,便计上心来。

    “老林,别说我不关照你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,你也好,我也罢,都不适合掺和。

    说实话,那些个倭人扈从,我也不喜欢。奈何陛下宠爱那遣唐使,才不得不顺从。

    他们算劳什子君子?居然大言不惭君子国!也亏得是陛下心慈,若换做其他人,早就心生不满。可那些个倭人却不知自爱,明知神都而今大旱,却要与乡人争夺水源。真以为这是他们那倭国的土地吗?鸿胪寺这一次对这些倭人,过于纵容了。”

    县尊,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。

    你之前说要展现出我大周国泱泱大国之气度,要以德服人,让那些蛮夷因此臣服!

    林县尉心里不禁破口大骂,但他也知道,那些个倭人,怕是踢到了铁板。

    看着郑叔则,林县尉眼珠子一转,突然扑通跪下。

    “县尊,救我啊!”

    “老林,你这是怎地?”

    “先前我还帮着那些倭人向那人讨要那只神鹰……万一他因此对卑职不满,该如何是好?

    县尊,你也知道,其实我也不想理睬那些倭人。

    我伯父就住在孝义里,可鸿胪寺有命,要咱们好生照顾那些倭人,还说要尽量满足他们的请求。县尊都不敢违背,更何况卑职?为这件事,伯父甚至要与我反目。”

    哈,要你这家伙平日里嚣张!

    郑叔则看着林县尉的模样,心里一阵顺畅。

    身为县尊,别看他是偃师的一县之主,可由于没有足够的资历和威望,很难真正掌控大权。

    偃师乃都畿道之下,毗邻神都,算是神都的附属。

    县境内,也多有豪强。

    别看郑叔则是郑家子弟,但是并未得到郑家的扶持。若不然,他又何苦拜托郑镜思,走杨承烈的门路?如果杨承烈还在神都,郑叔则也能多一个靠山。而今,杨承烈已经去了北庭,更使得郑叔则感到吃力。他上任之后,除了这鸿胪寺的命令之外,更多都是在想如何掌控大权。而现在,他似乎看到了机会,也想到了办法。

    “老林,不瞒你说,那个人……你我都惹不起。

    莫说是你我,便是鸿胪寺派人过来,也奈何不得那人……听说过谪仙人吗?知道《西游》吗?就是那人所作!最可怕的是,他乃当今安乐公主的未婚夫,也是太子最欣赏的女婿,陛下最宠爱的晚辈。听说过奉宸府吗?想当初,他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了奉宸府的爪牙,奉宸府连屁都不敢放一个。梁王知道吗?他的儿子因为惹怒了那人,被他一把火烧了陛下钦赐的武家楼……然后呢?人家还是逍遥自在。

    去年,那人主持了岭南战局,据说是一手平定了安南之乱。

    此次他是奉旨回来,你居然想抢他的神鹰?我告诉你,那个人生平,最是记仇……”

    “县尊,你是说,那个人是……”

    话说的这么明白,林县尉怎可能不知道杨守文的身份。

    他的脸色,顿时变得惨白。

    别看杨守文经常不在神都,可是神都,却流传着杨守文的传说。

    他重情义,为了营救被贼人掳走的妹妹,千里追踪;他孝道,曾为保护母亲的坟茔不受破坏,与贼人血战;他才华横溢,总仙宫中,醉酒诗百篇,令天下人称赞;他神勇,听说在安南一战中,他单人独骑夺取交趾,并在百万军中,杀了个七进七出。

    好吧,最后一条,是洛阳城中流传的故事……

    被这样一个人记恨,别说是林县尉,就算是洛州司马,也要心惊肉跳。

    林县尉哭道:“县尊,救我!”

    郑叔则道:“听着,我当然可以救你,不过也需要你帮忙。”

    “请县尊只管吩咐。”

    “说起来,若按照辈分,我是那人的舅父。

    但我和他不熟,所以也不用专门去见他。现在,我要去神都一趟,去见一个人……你呢,现在就回去。记住,要谦卑一些,切不可再激怒他。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,一定要稳住他,至少拖到明天晌午。至于那些倭人,不必理睬!若他们敢闹事,直接办了就是……另外,告诉你那伯父,孝义里只管开闸用水,抢救庄稼重要。”

    “就这样?”

    “就这样!”

    郑叔则说着话,微微一笑。

    “这件事做的好了,我保你会有天大好处。”

    林县尉闻听,不由得精神一振。

    他思忖片刻后道:“县尊只管做事,拼着死,我也会留下他。”

    他不知道郑叔则去神都做什么事情,但是他相信,这位平日里看似沉默的县尊,一定有别的打算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他似乎别无选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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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送走了林县尉之后,郑叔则立刻换了行装,并备好了马匹。

    他离开县衙后,出城便打马扬鞭,直奔洛阳。

    从偃师到洛阳,大约百里路程。

    郑叔则的这匹马不错,虽然算不得宝马良驹,胜在耐力悠长。百里路程,它用了一个下午跑完。不过,抵达洛阳的时候,天色已晚,城门已关闭……好在郑叔则这次的目的地,并不需要进城。

    他直奔翠云峰,但还没等他靠近翠云峰的山口,就被藏在山口外的卫士拦住。

    你道李裹儿在此修行,抛弃了公主封号,便不是公主了吗?

    她乃是李显最宠爱的女儿,哪怕是不要公主封号,可那公主的身份却没有任何改变。

    “莫要动手,我乃偃师县令郑叔则,有重要事情禀报一清道长。”

    郑叔则当然知道安乐公主在此修行的事情,于是大声叫喊。

    卫士蹙眉道:“道长在此修行,乃圣人旨意,任何人不得打搅。”

    “且慢,我有杨守文的消息告知道长。”

    杨守文,这三个字仿佛有着非凡的魔力。

    两个卫士本来上前要驱赶郑叔则,可是听闻杨守文的名字之后,不由得相视一眼。

    他们来自东宫,自然知道杨守文是谁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卫士犹豫一下,从怀中取出一支哨子,在口中吹响。

    哨声,三长三短。

    当哨声落下的时候,远处黑漆漆的山口,突然亮起了火光。

    那卫士与另一个人使了一个眼色,而后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另一个卫士则手扶刀柄,警惕看着郑叔则,沉声道:“在这里等着,待我等通禀道长。”

    郑叔则松了口气,忙退到了一旁。

    他甚至松开了马缰绳,那匹马汗淋淋,有些疲惫。

    不过,自有人上前牵了马走开,郑叔则也没有去过问。

    堂堂皇太女,又怎会贪图他那匹并不算特别出众的马呢?

    大约一盏茶的光景,从山口来了一队人,簇拥着一个脸圆圆的女孩,走到了郑叔则面前。

    “下官偃师县令郑叔则,参见公主。”

    郑叔则忙躬身行礼,却令得那女孩一阵手忙脚乱。

    “县尊切莫如此,我并非公主,而且这里也没有公主。

    道长让我来问你,杨公子按理说,应该已经抵达偃师境内,你又有什么消息禀报?”

    郑叔则闹了一个大红脸,心中赧然。

    他暗自责备自己:怎么这么沉不住气?

    安乐公主是何等人物?怎可能大半夜的跑出来见你?

    “啊,是下官冒昧了!”

    虽然不知道眼前的女孩是什么人,但郑叔则知道,她既然出现,一定是公主身边的心腹。

    可千万别小看她,有道是宰相门前七品官。若得罪了对方,少不得要倒霉!

    沉浮半世,郑叔则知道,这是他一生中最为重要的机会。

    他连忙道:“还请娘子告知道长,就说杨君的确是已抵达偃师,但是却与倭人发生了冲突,还杀死了不少倭人。下官把他留在偃师,也是担心杨君回来受到责罚,故而先行通禀道长。”

    女孩一听,顿时露出紧张的表情。

    她看了郑叔则一眼,沉声道:“你随我来。”

    说完,她转身往山口走。

    郑叔则不敢怠慢,跟在那女孩的身后。

    一进山口,他就发现,那崎岖山路两边,三步一岗,五步一哨,每个人手里都举着火把,把山路照的通透。郑叔则眼神不好,有火光照映,总算是不至于闪了脚。

    他跟在女孩身后,一直来到了桃花峪。

    才到峪谷外,就听得峪谷里传来一阵獒犬的吠叫声。

    四只獒犬冲出来,大叫不止。

    女孩连忙呵斥道:“悟空、八戒、沙和尚、小白龙,住嘴。”

    獒犬听闻,立刻停止吠叫,后退两步,仍旧虎视眈眈盯着郑叔则。

    那眸光阴森,令郑叔则感到莫名的紧张。

    倒是女孩笑道:“你莫要害怕,他们是杨公子最心爱的獒犬,从小把它们带大,而今在这里陪伴道长。你只要跟着我,它们自不会伤害你,但如果你心怀叵测……

    嘻嘻,悟空它们在剑南道时,可是咬死了不少反贼呢。”

    女孩说的是很轻描淡写,却让郑叔则激灵灵,一个寒颤。

    他更加老实,甚至不敢和那女孩距离太远。而那些卫士在到了峪谷口,便停下了脚步。

    夜色中,峪谷里一片苍郁。

    溪水潺潺,月光如洗。

    在这一片绝美的景色中,两座茅屋坐落其中。

    茅屋周围,有女卫士巡逻。

    而茅屋的门廊上,则站立着一个头戴乌皮道冠,身穿月白色道袍,在月光照耀下,宛如那离尘出世的仙子一般,亭亭玉立。

    “道长,杨公子又惹祸了!”

    女孩走到茅屋前,嬉皮笑脸道。

    看得出,她并不紧张,给人一种杨守文在外面惹祸,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的感觉。

    女道士也笑了,“兕子哥哥每次回来,都会惹祸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又惹了什么麻烦?”

    “杨公子,在偃师杀了倭人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女道士闻听,蛾眉浅蹙,“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女孩则转过身来,朝郑叔则招了招手,郑叔则连忙小跑着上前。

    “下官偃师县令郑叔则,见过公……道长!”

    女孩之前说过,这里没有公主。

    女道士凤目微合,一派清冷之色。

    “郑县尊免礼,你与贫道仔细道来,杨公子性情温和,绝非是那种嗜杀之人,又为何要杀死倭人呢?是不是那些倭人做了神人共愤的事情,才激怒了杨公子动手呢?”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