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一章 过节

雪山跳探戈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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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府里,被挂上喜庆的大红灯笼。

    花园的凉亭石桌上,摆放着一些小粽子。

    下人们也在忙里忙外。

    一时间,节日的气氛扑面而来。

    看到顾牧,沈灵抬头嫣然一笑:“殿下,快到端午节了,按往年的习俗,我们要去上河划龙舟。”

    端午节?

    顾牧向来对节日不太注重,此刻也只点了点头,这些一般都是由府中的女主人操持的,他便道:“依王妃的意思来便好。”

    不过这倒是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过节,不免生出一丝期待。

    然而顾牧还是太天真的。

    女频文的套路,虽然会迟到,但永远不会缺席。

    历年节日,都是各个府中的小姐夫人争妍斗艳的时候。

    但凡顾牧看过一本女频文,就会知道,只要写到节日,就没有太平的时候。

    很快,就到了端午节的日子。

    上河的岸边,停了很多顶轿子。

    唯有顾牧的轿子停在最显眼的位置,看起来也最豪华,最大气。

    这并非是顾牧铺张浪费,而是因为他是掌权的摄政王,那些官员,能混到现在的位置,都是人精,没有一个敢超过顾牧的轿子。

    顾牧的轿子有4个平方,他们的轿子就绝对不会超过三个平方。

    至于小皇帝,因为年幼,划龙舟对于小孩子来说,太过危险。

    便在皇宫中,没有参与这次划龙舟的活动。

    这种大型活动,往往也是那些未出阁的小姐,与京城中的青年才俊联姻的活动。

    南朝民风开放,在大型活动中,小姐夫人也能露面一同游玩。

    顾牧下了轿子,就发现有很多小姑娘在偷偷看向他。

    如果他回头看去,那些小姑娘就会羞涩的低头,或者佯装看向别处。

    像极了学生时代情窦初开,少女们看到暗恋的男生的模样。

    也对,身为女频文最大的反派,作为一个主要角色,顾牧的颜值绝对是一等一的。

    再加上年纪轻轻,独揽大权。

    京城的哪个青年才俊,比得上摄政王呢?

    虽然摄政王有王妃,但自始至终,也没有迎娶别人,在普遍三妻四妾的古代,摄政王算得上独一份的专情。

    那些小姐们呐,看到摄政王,心里就小鹿乱撞。

    更何况,能嫁给摄政王,哪怕是当妾,也能带动家族一荣俱荣,鸡犬升天。

    顾牧被那些小姐们偷偷看,说内心平静,是假的。

    他虽然被万军围攻,以一敌百面不改色,那是因为这种场面,他已经经历过不少了。

    但,被那么多长得好看,又面带娇羞的大家闺秀们,用崇拜的眼神,悄悄偷看。

    他其实都是在假装平静。

    不过,论容貌,排在京城榜首的沈灵,自然是秒杀那些大家闺秀的。

    顾牧天天看着沈灵,审美也有所提高。

    此刻也能维持着淡定。

    划龙舟比赛,还未正式开始。

    上河旁边,是一片青青草地,草地上方,已经早早被人摆放了很多桌子,桌子上堆着无数糕点和零嘴。

    就是方便大家,在一个惬意的环境中,联络感情。

    再给顾牧行了个礼后,那些官员和小姐夫人们,各自分成好几堆。

    虽然青年才俊和小姐们的圈子,各自分开。

    但如果有一位小姐在一位青年才俊面前走过,“不经意间”掉下手帕,而青年才俊又捡起小姐的手帕。

    那就说明两人互有情意,往往不久之后,就会联姻。

    顾牧初来乍到,再加上原主一心扑在事业上,加之被小绿茶迷得神魂颠倒,也对这个习俗不了解。

    故而,顾牧不知道丢手帕是何意。

    只知道眼前,短短一时间,地上就多了十几条手帕。

    在心里默默感叹道:“这些小姐们美则美矣,看起来也端庄大方,气质卓然,但太过粗心大意了!”

    当然,一段时间以后,顾牧会知道这个习俗。

    再回忆起今日这个事,后悔得捶胸顿足。

    不过这都是后话了。

    而在上河岸边。

    一位穿着浅蓝色轻衫,面如桃花的女子,格外惹得那些青年才俊注意。

    这位姑娘,不像普通的大家闺秀那般端着。

    一举一动,皆是风情。

    她眼睛圆圆的,大大的,一脸无辜,似孩童般天真。

    可,无论是她洁白修长的脖颈,还是不经意间,抬起袖子,露出的细小的手腕,以及雪白的肌肤,都处处透着诱惑。

    这种诱惑,不会显得这个姑娘放浪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姑娘的表情,太过纯洁天真,就好像她并非故意撩拨你,就已经勾了你的心。

    那位姑娘,是吸引青年才俊最多的。

    虽说论相貌,比不得王妃的绝色之姿,但王妃毕竟伴在顾牧身边,悄悄看一眼,都是一种不敬。

    而浅蓝色轻衫的女子,是除了王妃外,在所有大家闺秀中,最出众的了!

    浅蓝色轻衫女子,侧头看向顾牧,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。

    阳光照在她雪白肌肤的脸上。

    让人生出一种“时间最美好的就是女孩子”的感觉。

    她用娇娇弱弱,却不矫揉造作的声音,甜甜道:“殿下,灵儿!”

    这位浅蓝色轻衫的姑娘,就是许久未见的马诗诗。

    马诗诗内心是十分得意的。

    虽然她脸上一脸无辜。

    但她昨晚,特意早睡了两个时辰,今日,又早起了两个时辰,精心打扮一番。

    又看起来像是日常随意的打扮。

    她,一点也不容易!

    之所以花费这么大的心思,不就是为了鹤立鸡群,引人注意嘛!

    那些青年才俊明目张胆的眼神,让她很受用。

    不过他们呐,看马诗诗一脸纯洁无辜的表情,担心小姑娘面皮子薄,没有亲自上前来搭讪,而是向旁人打听着,这位浅蓝色轻衫女子的家世背景。

    想必过段时间,提亲的人就会踏遍马府。

    可马诗诗野心勃勃,又怎么看得起这些普通的青年才俊呢。

    她的眼里,此刻只有一个人。

    所以她对他甜甜的笑了笑。

    甜甜地,打了个招呼。

    青粉墙西,紫骢嘶过垂杨道。

    画楼春早,一树桃花笑。

    若不是人多眼杂,此刻马诗诗一定会在正当好的青春,去追寻一个正当好的人。

    可此刻,她却只能用团扇掩面,一脸矜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