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章 万万没想到

雪山跳探戈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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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时此刻,远离京城的一户农户家里,

    夫妻两个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。

    自从经过系统再次改良的杂交水稻,经由顾牧的推广,现在他们已经种上了杂交水稻。

    干完农活,回到家中,已经是黄昏了。

    他们有三个小孩,大的两个,已经可以帮着家里干一些家务、喂鸡喂鸭了。

    而最小的那个,还穿着开裆裤,在夫妻两外出干农活的时候,需要哥哥姐姐们的照顾。

    夫妻两看了眼衣服上四处都是补丁,大小明显不合身的兄妹三人,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再过两年,随着大宝和二宝的个子长高,这些衣服就穿不了了,咱们得现在多攒点钱,到时候给大宝和二宝置办新衣裳。三宝还小,可以穿哥哥姐姐的。”妻子摸着大宝和二宝的头,眼中露出慈爱的光。

    这是为人父母,对子女,最本质的爱。

    而丈夫摩擦着结了一层厚厚老茧的手,赞同的点了点头,只不过脸上满是忧虑:“现在布匹的价格这么贵,就算买回来你自己做,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”

    妻子看了看门外,不远处,是他们新种的水稻,听说,今年会有一个好收成。

    “如果今年收成好的话,应该能攒下一点小钱。”说这话时,妻子眼里满是期待。

    然而几天后,

    神奇的织布机在南国大力推广。

    一些布行全都换上了这种神奇的织布机。

    一些小有余钱的家庭,也换上神奇的织布机,靠售卖布匹为生。

    而同时,因为和一些国家,建立了友好的外交关系,可以从别国进口麻皮等原材料。

    然后制成布匹成品再出口别国。

    一时间,南国出现了大量的布匹,本国的布匹价格大幅度降低。

    又因为布匹可以对外出口,麻皮的进价远远小于布匹的出口价,提高了一些做布匹生意的百姓的生活水平。

    而一些没有余钱购买神奇的织布机的,也间接得到了神奇的织布机的好处。

    比如之前提到的农户家庭,

    因为布匹价格的降低,他们不用等过两年,

    可能今年冬天,等水稻成熟,售出一部分,就可以购买几件冬衣过冬。

    过一个暖和的冬天。

    这对于这些一年四季衣服都破破烂烂,衣不蔽体的普通农户家庭,冬天能穿上一件厚厚的衣服,也许是想都不敢想的事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,因为布匹价格降低,

    一件厚大衣的价格,可能也就相当于之前一件普通大衣的价格。

    再加上水稻的收成会比往年好,顾牧又提倡出口,想必这家农户,赚得会比往年更多。

    半个多月的时间,南国已经和一些国家初步建立了友好的外交关系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从建立外交关系,并将隐城与顾牧之间的关系散布出去,

    再到别的强国愿意派兵来支援南国。

    半个月的时间,南国的大臣做不到这些。

    而杂交水稻、神奇的织布机都是产自隐城,就算那些大国愿意和南国这种小国建立外交关系,也是看在隐城的份上。

    所以早在半个月前,

    顾牧就以隐城城主的身份,出使离南国最近的大国——祁国。

    此番出行,因为是以隐城城主的身份,不便带宫中的人马。

    又因为遇到危险,顾牧有起死回生丹,也可以用真身进入隐城,还可以放出羊皮卷。

    所以,顾牧只带了藏起来谁都看不见的死士。

    隐城城主,已经是顾牧除真身和鬼面大夫外,第三个马甲了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直接用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样式的衣服,用连着斗篷的宽大的帽子挡住半边脸。

    然后再换上一个全新的银白色的面具,

    往祁国的方向赶去。

    而死士也有了全新的身份——跟在顾牧身边的哑巴婢女。

    因为鬼面大夫和摄政王身边都跟着一个神出鬼没的死士,而他们又都与隐城有关系。

    鬼面大夫就是摄政王的事情,很多人都知道。

    但隐城城主的马甲不能掉,这关系着“摄政王”这个身份的生命安全,以及王妃对隐城城主的敌意。

    所以,谨慎起见,顾牧将死士打扮成了女的。

    只见死士擦着厚厚的粉,看起来肌肤白白嫩嫩的,吹弹可破。

    就是皮肤太过苍白了,显得有些病态——毕竟死士也不会化妆,能化成这样,以及很为难他了。

    为了更像个女孩子,顾牧还让死士剪了一个厚厚的齐刘海,

    在涂上鲜艳的红唇……

    死士本身的五官很精致,这一打扮,真的像个女孩子。

    只是整个人有一种病态妖冶的美感。

    死士穿着一身大红色碎花衣裳,用一根腰带束出苗条的曲线,坐在一匹黄色的千里马上,跟在顾牧身后,往祁国而去。

    好在死士本身并没有什么感情,

    所以就算是顾牧让他打扮成这个样子他也毫不介意,

    甚至,他这幅妆容还是他自己画出来的。

    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穿着黑色斗篷的男子,

    带着一个身材苗条,浑身有一种病态妖冶美感的姑娘,

    走在路上,很难不引人注目。

    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,顾牧又听到了熟悉的一句——

    “此山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这过,留下买路财!”

    声音俏生生的,十分好听。

    还特别耳熟。

    顾牧抬起眼,往前方看去。

    只见鹭小尧和青衫小生,一人叼着一颗狗尾巴草,挡在路中间。

    青衫小生抱着一柄没有剑鞘的剑,头带斗笠,斗笠上青色的纱帘垂下来,挡住了他的表情。

    但他浑身的姿态,都透露出一股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仿佛将这世间的一切都不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而鹭小尧一张幼态的小脸,却是生的倾国倾城,加上她一身侠气,

    整个人,哪怕是做土匪,也让人讨厌不起来。

    顾牧快马从鹭小尧旁边经过,打横一抱,将鹭小尧抱起来,

    他的声音顺着风传到青衫小生的耳朵里:“人我截了,想要人,拿消息来隐城赎。”

    顾牧知道鹭小尧和青衫小生是师徒关系。

    而且,他的武功其实早已在鹭小尧之上。

    换上其他人,碰到鹭小尧和青衫小生这对师徒两,肯定要吃一个大亏。

    但顾牧不一样,他们两碰上顾牧,就是他们吃亏。

    顾牧想从青衫小生那拿的,是江南刺杀他的那条大鱼的消息。

    既然他们两撞上门来,顾牧自然毫不客气的将人带走了。

    但——

    顾牧万万没想到,

    青衫小生在背后冲他郑重一抱拳:“多谢大侠!带走吞金兽之恩无以为报,只祝大侠此行顺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