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前奏

老夫有大招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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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将血玉给鹿子寒保管我很放心,因为和僵尸的战斗中就能体现出他的感知要比我敏锐的多,我所察觉到的虚耗都是其刻意误导人的假身,而鹿子寒总能找到真正的虚耗与之搏斗。

    从电话中判断,他已经跟上了虚耗,万万没想到是在我家老房子后面的山丘上,而且难以抵挡虚耗所作所为,才开始了求助。

    为什么是老房子?那个留给下欢乐记忆的地方,所以只是经过附近看到那里衰败的景象都不敢回去看看,生怕在心里留下伤感,如今必须要回去了。

    曾经,老房子的东边,那个死婴山丘,对于很多人来说那是一个十分惊现的过程,对我来说却是很美好的回忆,那里有陪伴我的小伙伴,虽然已不为人,但是天真善良,跟其他小孩没有一点不同,好奇贪玩,还有他们那个所谓的父亲,让我知道什么是恶,什么是憎恨,知道了无论是鬼还是人,有好就有坏。

    那里的小伙伴们肯定是被超渡了,即使面对面也认不出,不过我记着母亲的一句话,我们可以重新认识。

    没有什么大不了,让人念念不忘的是这段感情,只要感情在,当两个人重新见面的时候,就会顺其自然的很快熟悉。

    老房子西面,是那个写着闯一闯,鬼门关的路牌,旁边的马路经过急转弯进入山洞,那里出了不少车祸,死了很多人,我和喆玺在这里亲眼目睹了生命的消亡,知道了所有珍惜的东西都是脆弱的。还有那种对生命恋恋不舍的感觉,那种明知是错还要去做的纠结心情,想通以后做出正确选择的释然。

    诱惑时时刻刻都在自己身边,关键要看怎么选择。选择正确的有可能万劫不复,错误的也有可能幸福美满,但要对得起自己的心,往大了点说,不负人间正道。

    突然想起来,之前路过的时候,一条火车道横穿了死婴山丘,从急转弯的山洞上面压过去,变化总是不知不觉的发生,当你想起来回过头看一眼的时候,总会有那么些不同。

    认真说起来,记忆最精彩的地方要数老房子北边了,如今应该在老房子后边的火车道北边。天知道有多少个梦发生地点都在那里,我就像一个年幼的奥特曼,每天打怪兽,日复一日乐此不疲,甚至还有些期待,尽管事后知道那是针对于我的一场阴谋,还是很想念那时酣畅淋漓做英雄的感觉,还有那些阵亡的守护者,每一个的离去都百感交集,于是深深的记住了一个句子。

    茶壶煮鸡蛋,有货倒不出。那种有胜利的喜悦和同伴离去的感觉,时至今日我也是只能有无与伦比的感慨依然无法形容。

    南边,确实是童年中最惊险的经历了,师傅说我杀心强,也许在童年就有了很强的体现吧。即便是自己,如今想来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,觉得不是我干的,怎么会将整整一水池的青蛙全部打死,水面上漂着的白花花肚皮,那时觉得有意思,如今感觉比见鬼要让人恐怖的多。

    也就是因为做了这样天怒人怨的事吧,所以总要受到些惩罚。也许在那时我和喆玺两个好兄弟的情谊变得更加牢不可破,虽然很盲目,喆玺应该自己脱身然后去求救,但是他却死死的跟随。

    所以说,尽管冲动经常坏事,但让人感动的往往是冲动,让人感慨甚至厌恶的是理性,热血的人很有可能说凡事以理性为准则的人没有人性。

    时光穿梭,那个梦已经有些模糊,只剩一些印象,比如自己被关在棺材里,喆玺在外面敲门,与刚发生不久装僵尸的棺材长的好像一样。

    只是地点不同罢了。

    好像不对,当时蛙神和那个男人拉着我往南走了一些距离,而井口的巷道似乎也是一直往南的。

    摇头甩开这些纷繁的思绪,之所以它们一口气不分先后的全部涌上来,是因为事情发生的地点完全超出了预料,而且是在我万万不想踏足的地方,不忍心看到曾经美好的东西蒙尘,但力不从心无法改变。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,因为不去想起,所以从未忘记。它们是被种在最远角落里的一棵幼苗,自生自灭壮大成树,开花结果任意繁殖,成了林,有一天你无意中钻了进去,那熟悉的感觉就会驱使着一颗一颗仔细观察,当惊醒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已经在这回忆的深林中迷了路。

    最初的那棵树,经历风霜洗礼,雷劈雪埋,早就不是那时的幼苗,再也没有娇嫩的身躯,甚至粗糙的树干上还有不少狰狞的痕迹,你怎么敢认?

    “哥,我有时候会回来这里看看,个别时候还带嫂子过来,每次都有同一个想法,你猜猜是啥?”喆玺一边开车,一边问我。

    换做旁人,我也许猜的出来,但是猜测目标是喆玺,也只能用不知道三个字来回答。

    “我在想啊,自己太没有经商的头脑了,只知道给同学报道你和都督的战况,如果把咱俩平常经历的那些事情也写一点,说不定早就发家致富奔小康了。”我笑了,回忆总是美好的,因为那是回忆,他的任务就是要美好,就像上帝的任务是宽恕一样。

    “嫂子对师傅很好奇,她总说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能把顽劣至此的你管教成现在的样子,她说这样不好,少了个人的特点多了社会众人的特质。”

    我没有回答什么,旁边的武满军坐立不安,肯定是在担心尹婕,不知道怎么安慰他,只能拍拍肩膀,给他坚定的眼神。

    车已经开出城市,没有人家和路灯,孤独前行,喆玺开的很快,带着跃跃欲试的兴奋,他从来都没怕过,总说死就死呗,反正你会死我前面,然后咱俩同年同月同日死,起码能弥补一下不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遗憾。从小到大,没有一点改变。

    如今老房子所在的小镇已经彻底成了无人区,甚至连拾荒者都没有,因为没人居住也就没有荒可以拾,真真正正是一个鬼城,好像那里所居住的人一夜之间全部消失。

    支柱产业地下采煤成了罪魁祸首,经常不按规章制度开采,胡乱打洞,地下河开始肆虐,道路塌陷房屋倒塌,已然没法治理,只好把人都迁出去,留下一地的烂摊子随他去吧。但这地下还埋了很多经济效益,于是有些人放不下埋着的钱,有些人为了生存哪怕有生命危险也要挣钱,所以还有煤矿和小煤窑的存在,所以火车道也冒着危险架了起来。

    喆玺说这是他辞职的另一个原因,看不惯很多人断子绝孙的做法,只要我吃饱喝足,哪管死后洪水滔天。而且现在的社会,并不是你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了,应酬和尔虞我诈太多,一个不注意没死在工作岗位上,被别人坑死了,多冤!都是要冒生命危险,死与不死的概率是百分之五十,干脆跟着我,起码顺心。

    关于他的概率学,我很是佩服。买彩票只有两种概率,中和不中,所以是百分之五十的中奖率;考试也是两种概率,过与不过,还是百分之五十。总之,世间所有的事,全部都是一半一半,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。

    转眼,我看到了闯一闯,鬼门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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