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 李家

梅耳朵猫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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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话说,之前韩雪被骗了的钱,经过苏以沫等人的追踪和调查,现如今已经有了些眉目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一切的茅头都指向了张治琴之前所开办的一家职业培训机构,原来,那不过是张治琴打着培训机构的幌子,到处招摇撞骗,连蒙带拐的,各种什么招数都使用了出来,用来捞取钱财。

    不过就在三天前,被韩雪一气之下报警举报,然后被警察一锅端了。

    警方调查发现,张治琴这个经营发展的所谓培训机构,从一年前就开始创办,到如今,已经欺骗了不少的受害者,有不少人上当受骗,最少诈骗和讹人钱财超过几十个亿,甚至上百亿。

    都说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这个道理呢,其实,韩雪也都懂,但还是难免的上当受骗了。

    如今警方这边已经对张治琴涉及的诈骗案进行了立案调查,也通知了马来西亚的警方进行必要的协助。

    只不过,在马来西亚,警方也很难找到张治琴这个女人的行踪,她过于狡猾了,每次都快要被抓住的时候,都能逃脱。

    韩雪这个人,恩仇必报,立刻打电话给她在马来西亚的朋友,也就是其中一个她忠实的粉丝,让他积极的协助警方找到张治琴。

    她的马来西亚这个朋友是学博弈论的,同时,也是一名有名的侦探,有他出手,韩雪相信,很快就能够将张治琴抓捕归案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件事情在苏以沫看来,实际上,并且都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张治琴放着那么多 的国家都不去投奔,偏偏跑去了马来西亚,肯定是在马来西亚有认识的人,并且是实力不容小觑的靠山,否则就不可能可以一直避开警方的视野里,迟迟没有被警方发现和找到。

    根据苏以沫对张治琴的了解,这个女人很有可能就是住进了某一家很有后台实力的酒店里,或者一处地方。

    只不过,只要这个女人一直不露面,就没有人可以找到她的存在。

    带着一个女儿还能躲得如此,那肯定是因为找到了靠山,而谁又会是她在马来西亚的接应呢。

    吴欢派过去的十几个人也已经到了马来西亚,按照他对张治琴行踪的掌握,开始全面搜查张治琴的下落。

    韩雪对自己丢失的那些钱,十分的痛心疾首,找苏以沫哭声,苏以沫只能好言安慰她,“别多想了,只要找到她,一切就会都没事的,现在你要是缺钱的话呢,就随时找我即可。”

    苏以沫恢复了名下的所有银行卡,包括她名下的所有财产,而且沈浪也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转交给了苏以沫。

    如今,在苏氏集团里,苏小白占据了百分之七十二的股份,仍然是一把手,顾问天和王副总,占据的不过只有百分之二十八,但是,苏小白想要抛砖引玉,和收买顾问天和王副总。

    所以,抛售了百分二十六的股份给王氏,他觉得王氏会帮助他,但没想到,王氏拿到这股份之后,直接找顾问天和苏以沫一起商量事情,把他给办了。

    顾问天和王副总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股份都转让给了苏以沫,如今,苏以沫占有苏氏集团总份额的百分之五十四,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股东大会决定,将苏小白撤销了董事长的位置,交由苏以沫接管。

    只不过,仍然是没有任何权利和理由裁决掉苏小白。

    而且,苏以沫相信,假以时日就一定能让苏小白把那百分之四十六的份额也吐出来。

    现如今,苏氏集团需要运转,但也不能像之前那样好景发展,否则就没有办法拿回剩余的百分之四十六股份。

    顾胜志马上打电话给多家公司和企业,还有OTF公司,让他们维持苏氏集团的运行。

    何秋月也继续续约,履行那几百亿的项目订单,李明珠家方面也答应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物力帮助,只不过,李东来要求要将那个千亿项目的发展,最少给李氏集团分到百分之三十的项目合作。

    苏以沫和李明珠是好朋友,甚至等于好姐妹,自然没有皱一下眉头就答应了,此外,还提出了此次合作方有百分之七十的合作都由李氏集团来掌管,剩余的百分之三十再委托他人帮助。

    李东方的心里头很感激,也很荣幸自己生了个这么精明懂事的女儿,不仅帮助李家渡过了难关,还让苏氏集团和李氏集团结下了如此深刻的不解之缘。

    李东来大笑着说,“明珠啊,这回你是为咱们李家立了大功,为咱们李家争光了。”

    “哪有,谢谢父亲抬爱,明知只不过是作为李家的女儿,对李家给予自己利索能力的帮助罢了!”李明珠开怀的说。

    李东来对李明珠疼爱有加和喜欢,夸赞道:“你比你的那两位哥哥都要精明能干,也更懂得为商之道和对生意场上的许多事情,还有,你能高瞻远瞩,深思熟虑,再难的问题困难都能被你解决,也能将事情想的很长远,真好,只可惜你是女儿之身,不过,我依旧决定,将来等我退休之后,要把咱们李家的万亿家业都交给你打理,而你那两个不成气候的哥哥,就没事帮你打打下手吧!”

    “这不太好吧,这哪行呢,这公司按正常都应该是交由李晨大哥接管才是,我只不过是一名弱女子,我头发长,见识短,可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,倒是大哥,他能力比我突出,做事风格也颇有您的风范,他打理公司,肯定会比我更好,我这个做女儿的顶多在旁边辅助一下就行了的,再说了,你会舍得要把我累死吧,这董事长很累的。”李明珠拒绝,认为大哥李晨更适合,而且,她自己就没有兴趣也没想过将来有一天要接管李氏集团,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对李家负责罢了,毕竟身为李家的女儿。

    人有多大的本事,就一定要担负起多大的责任,这是在李家必须要遵守的,李明珠身为李家的儿女,只能照做,尽管她很不情愿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