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小橙的梦?(02)

狸猫换酒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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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姜哲翰向孙老头询问旧社会之事,不想被他父亲知道了。

    他从小就很畏惧威严的父亲,似乎一切都瞒不过父亲的眼睛,三岁时想要什么玩具,十二岁时情窦初开恋上某个姑娘……父亲总能洞察他的想法,因此他从不敢隐瞒父亲。

    面对父亲的质疑,姜哲翰低头承认:

    “是,问过。”

    “任何人都不能谈论旧社会,忘了!?”

    “孩儿知错,以后不敢问了。”

    父亲的嘴角挂起一丝欣慰:

    “此事本没什么大不了的,只是旧社会太过于黑暗,哲翰,你不曾经历过那段岁月,有些事知道多了,反倒是自寻烦恼。”

    “是,父亲说得对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的额头沁出密密细汗,但并非是因为天气炎热,虽然过问旧社会不是什么大罪,但总归违反了国家的律法。

    好在父亲没有多加责怪,只是叹了口气道:

    “梳洗完‘萝卜’就去向你母亲请辞,她还不知道你要出征。”

    “是,孩儿本就有这个打算。”

    父亲眯起眼,又看了看“萝卜”,不知为什么,又叹气道:

    “我要去办公了。哲翰,一路保重,天际省是偏远蛮荒之地,那些匪军穷凶极恶,打起仗来可不能心慈手软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在青藤军校之时,火器学一科的成绩异常优异,因此毕业后被分入了青龙军,那支以远程火器见长的部队。

    他初入军营之时,因为心善,替一个违反军纪理应枪毙的士兵,不顾一切地向上级求情,和上将李墨之闹了一场不小的矛盾,如果他没有一个当幕僚长的父亲,恐怕李墨之会把他一起毙了。

    这件事以后,姜哲翰的父亲动用了一切办法,将他从李墨之麾下调离,成为了一个文职,一个在和平年代无所事事的参谋。

    父亲离去,姜哲翰也叹了口气:

    “是,多谢父亲。”

    父亲没再回头,大步迈出门去,四轮机车已经在门外候着,姜哲翰听见门外的轰鸣声渐渐消失,知道父亲已经远去,终于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父亲身为大同国的幕僚长,素有“铁腕管家”的称号,但姜哲翰却像他母亲多一些,心地善良,做起事来颇有君子之风。

    给“萝卜”梳洗完毕,又让马夫添上草料,姜哲翰脱下军装换上换便服,向母亲说完西征之事以后,他方才如释重负。

    姜哲翰的母亲早年也是军中将领,而他的外公更是大同国开国元勋,这些在历史教材上都有详尽的记录,因此对于他母亲而言,沙场浴血是一件极其平淡之事。

    向母亲辞完行,方才午后,离天黑还很早,姜哲翰心想:

    “去向老师辞个行吧,虽然他说过,如果没有特别的事,不要去打扰他隐居,但是我马上就要西征了,这应该算特别的事吧。”

    如此忖量,他牵出马来,向城外走去。

    老师隐居在南山观音湖山庄,南山上只住着些零星的猎户,极为偏僻,山庄则建在山麓的观音湖边,只有一条通幽小径连接山内山外的世界,因为人所罕至,小径上杂草丛生,难以下足。

    姜哲翰走了一程,草越来越深,很快就要没过马背,好在山庄还不算太过偏远,又走了大约二里山路,转过几道弯,终于听到了哗啦啦的水声,好似叠叠的海浪涌上岸滩,又似阵阵的清风吹过松林。

    水声来自山庄前的瀑布,瀑布不大但也不小,像是一个娇羞的少女,披着一层银纱,在风中轻轻地哼着小调。

    姜哲翰牵着马到了观音湖山庄,山庄临湖而建,左前方有一小片菜园,一个戴草帽的男人正在耕种。

    男人听见马蹄声,停下手中的活:

    “哲翰,今天不是传艺的日子,你怎么来了?”

    姜哲翰拴好“萝卜”,走到男人身边,行礼道:

    “老师,我是来向你辞行的。”

    老师摘下草帽,当作蒲扇来用:

    “哦?你不愿意练枪了?”

    “不是,我要随军西征了。”

    老师怔了怔,手中的草帽停住了:

    “肖鹏程失利了?”

    “是的,大统领决定加派两万援军。”

    “谁援军统帅?”

    “上将李墨之。”

    “五万兵,两位上将……”

    老师喃喃自语:

    “大统领也真看得起五行师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一怔,忙问道:

    “五行师?匪军叫五行师吗?”

    “五行师”这三个字,姜哲翰还是第一次听说,因为他听到的新闻,看到的军报,只是简单地把天际省的残余势力称为“匪军”。

    老师顿觉自己失言,干笑一声道:

    “没什么,行军打仗可没那么轻松,你可要准备好啊!”

    “哲翰早有准备,我记得您跟我说过,为将之道,当先治心,胆欲大而心欲细,胆大则勇,心细则智……仁义为纲,不得扰民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话不错,不过在天际省,你想扰民也找不到啊。”

    老师笑了笑,又捋了捋略有银丝的胡须:

    “进山庄坐一会儿吧,走之前,让我再考考你的枪术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姜哲翰心中颇感兴奋。

    老师虽然是个平民,但在军中却是名声响亮,从军官到士兵,每个人都说老师枪术天下第一,名师出高徒,姜哲翰虽然只是个参谋,但倘若单论枪术,绝不在那些猛将悍卒之下。

    姜哲翰不由心想:

    “老师要考我的枪术,难道又要传授我绝招了?

    进了观音湖山庄,老师却只是将一张床椅拖到院落中,自顾自的侧躺下去,缓缓地从床椅下抽出一杆枪,抛给姜哲翰:

    “接住,耍来看看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抬手接过,只觉轻重合手,轻轻一舞,枪杆坚中带韧,“呜”地一声,竟卷起一道罡风,他大吃一惊,连连赞道:

    “好枪!好枪!”

    姜哲翰掂了掂长枪,这杆枪刚刚制好,枪头还没有开锋,枪杆也没有上漆,可以看到木料上有一圈圈奇怪的横纹。

    “老师,这枪杆的木纹可真少见?”

    “这是九黎木,你运气好,刚好赶上了!”

    老师见姜哲翰有些茫然,解释道:

    “九黎木极其坚韧,是绝顶的枪杆之材,但植木时四季都要为其修枝去叶,且必须长在无风的地方,还要保证光照只从正上方落下,这样九黎木才能笔直生长,一年一节、一节九寸,九年之后方能成材。”

    “九年前,我将九株九黎木种在这幽谷中,每天浇水施肥,整整种了九年,只有一株合我心意。你数数,枪杆上刚好九道横纹,全长八尺一寸,舞起来不长不短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倍感惊讶,培植一株制枪之木,竟然如此艰难,难怪老师要隐居于此,如果没有大量的闲暇和绝佳的耐心,根本培植不出一株完美的九黎木。

    姜哲翰将九黎枪横握在手,微微一抖,向上一抛,将老师传他的破炎八十一枪,一枪枪地使了出来。

    从第一枪使到第八十一枪,姜哲翰忽地收枪,笔直挺立,心中有些惴惴,担心有哪一枪使得不好,直到看见老师满意的笑,他才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老师正喝着杯茶,当姜哲翰使到收枪式时,他放下茶碗,赞道:

    “哲翰,你的枪术天赋果然出类拔萃。”

    “老师过奖了,请问刚才我有何不足之处?”

    老师没有直接回答,他走到月牙门,向观音湖上望去,一道瀑布飞流直下,轰隆落入湖中,撞得水面如沸,而月牙门近处的水面依然波澜不惊,犹如一面巨大的镜子。

    “哲翰,你过来看看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提着九黎枪走过去,望着瀑布,不知道看什么。

    “哲翰,你看这水,由极动到极静,刚柔皆宜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脑中闪过一道疾电,仿佛有所领悟:

    “老师,您是说枪术亦当如此?”

    老师微微颔首,笑道:

    “枪术是死的,人却是活的,如果心中只有枪术,那终将只有枪术而已。你的枪术已有一定的境界,但枪终究是枪,你终究是你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抬头望天,正午一过,幽谷中便再也看不见太阳,让人觉得白天特别短暂,他依旧感到茫然:

    “老师,你是说枪术想要大成,必须从实战中吸取经验?”

    “这仍是枪术……”

    老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:

    “枪乃凶器,旨在杀人,杀人技易学,不杀之枪难学。哲翰,你要时刻记住,不论你的枪术如何厉害,始终不能丢失仁义之心,这才是枪术的真谛。”

    “仁?”

    姜哲翰只觉莫名其妙,仁者无敌当真不是天方夜谭?

    “回去吧,出征前好好睡一觉。”

    老师挥挥手,云淡风轻地说道:

    “九黎枪送给你,枪套就挂在门后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?谢谢老师!”

    姜哲翰大喜过望、兴奋之极。

    将九黎枪装进枪套,他辞别了老师,骑着马走下山去。

    走到第一个转弯处,他回头望了望,观音湖山庄已经没在荒草丛中,瀑布声也变得隐隐约约、若有若无。

    不日,二万援军浩浩荡荡地出发西征,加上先行的辎重部队,全军总计有三万多人,朝着天际省奔赴。

    姜哲翰骑着“萝卜”走在中军,前后望着看不到边的队伍,心中仍在想着枪术的真谛,老师告诉他的那个“仁”字。

    不论是父亲还是军校的老师,都告诉他不能对敌人怀有仁慈之心,尤其是在战场之上,更加不能妇人之仁,可老师说枪术的真谛是“仁”,其中究竟有何玄机?

    想不明白,姜哲翰叹叹气,伸手摸了摸九黎枪。

    出发时,任朝翼曾笑话九黎枪漆成原木本色,简直是暴殄天物,但他把九黎枪握在手中掂了掂,立时脸色大变,死缠着要姜哲翰将九黎枪换给他。

    任朝翼有一柄极品腰刀,刀身薄如蝉翼,姜哲翰早有艳羡之心,以前也缠着任朝翼将蝉翼刀换给他,什么条件都成,但任朝翼百般不愿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任朝翼却因为爱慕九黎枪,竟然不惜拿蝉翼刀来交换,但九黎枪是老师一生的心血,姜哲翰想了想还是回绝了。

    李墨之的青龙军行军极速,这次没有带大口径火炮,只带了二十门小口径火炮,行军就更快了,一日可行一百里,仅用了二十三天就进入了天际省境。

    经过最后一次休整补充,全军穿越不归峪,踏上了征程。

    天际省海拔极高,一路走来,全程都在爬山,行军速度瞬间就慢了下来,向导说肖鹏程的军队驻扎在木格村,还要再走个六七天才能到。

    姜哲翰本以为天际省穷山恶水,山峰险峻,水路九曲,野兽施虐,但身临其境,只觉得不过有些荒凉,并不如传言中的那样凶险。

    此外,天际省因为海拔太高,虽然空气稀薄呼吸困难,但天空也蔚蓝明亮许多,放眼望去,万里天际如蓝水晶一般清澈,让人顿生不染微尘之感。

    其实山河皆美,只是人们的眼光不同。

    姜哲翰在马上沉思,任朝翼打马过来,气喘吁吁道:

    “哲翰,怎么还没到啊?”

    “还得走几天呢,你坚持不住了?”

    “我胸闷耳鸣,实在难受。那帮匪军也真是厉害,能在这种鬼地方呆下去。李上将怎么回事,无休无止地行军……”

    “令行禁止忘啦?别抱怨了,幸好我们都是骑兵,如果是步军疾行,难道你还瘫在地上耍赖不成。”

    任朝翼笑了:

    “你这张嘴!我还不至于那样。你说匪军究竟有多少兵力?”

    “大约在二万四千左右,你忘了?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觉得奇怪,肖上将有勇有谋,统率的三万人都是军中精锐,怎么会败给匪军这群乌合之众,真是有些匪夷所思。”

    姜哲翰没有回答,父亲多次告诫,不要随意褒贬他人,但他心中对肖鹏程兵败一事,同样觉得有些奇怪。

    莫非,那股残余势力并不是乌合之众?他蓦然想起老师说漏的那个“五行师”,难道,五行师沦为匪军之前,有着辉煌的过往?

    风餐露宿,日行夜止,大部队终于在第五天到达了木格村。

    木格村本是一个大村,原住民有四千多人,但一下子住进了近六万士兵,这村子立时拥挤得如下饺子一般。

    好在大同军一向以人为尚、以民为本,进驻木格村之后严守军纪,所有军需皆由后方运送,偶有从当地获取,一律照价付款,所以村民们即便不欢迎,也没有敌意。

    肖鹏程带领一班幕僚前来迎接,他经此一败,双鬓的白发增添了许多,显得苍老了不少,以往他本就沉默寡言,现在更不怎么说话了。

    由于突然间又多出近三万人,木格村已住不下了,李墨之下令在村外安营扎寨,盘点一路辎重损失,这些都是参谋的工作,因此姜哲翰和任朝翼忙得不可开交。

    这两个难兄难弟入伍不久,作为普通军官,自然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上级的命令,哪怕他们的父亲都是大同国的高级干部。

    等所有的事情忙完,璀璨星河已经占据了夜空。

    李墨之的军帐中,西征军的高级军官聚在一处商讨军情,姜哲翰和任朝翼两人巡视了一圈,找了块大石头躺下来仰望星空。

    天际省昼夜温差很大,天一黑,空气就冰冷下来,但这块石头白天被晒得滚烫,此时躺在上面最为舒服。

    任朝翼不知从哪摸出一支短笛,笛声婉转缥缈、欲语还休,姜哲翰数着星星,默默听他吹完,忽然笑道:

    “朝翼,你肯定是爱上某个女人了。”

    任朝翼的脸一下红了,尴尬地道:

    “瞎说什么啊,没有的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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