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76章 王爷,该上路了!

风中的阳光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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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高飞说他想出去走走。

    他在说这句话时,神色很自然,就像对妻子说‘咱们出去散步’的丈夫那样。

    陈果果眼角猛地跳了下,同样低声笑着问道:“想去哪儿走走?”

    “随便啊,只要能离开屋子,在外面走走,无论去哪儿都行。”

    高飞拿起背心搭在了肩膀上,站起身看向了坐在炕上的莫邪征东,轻声说:“你们陪我?”

    “好,我们陪你。”

    莫邪征东没有一点犹豫,抬腿下了地,开始穿衣服。

    她穿衣服的速度很快,当陈果果递给高飞一条湿了毛巾擦脸时,她已经开始拿出一瓶药水,准备像脸上吐沫了。

    这瓶药水,是莫邪征东用来易容的。

    根据莫邪家族的祖制,楼兰女王在平民百姓面前,必须得戴上青铜面具,不许一般人看到她倾国的模样。

    莫邪征东这次入世,自然不方便戴着吓人的面具了,这才特意配制了一瓶易容用的药水,只要像搓雪花膏似的往脸上搓一下,她的脸皮就会发黄,风一吹还会起逼真的皱纹,彻底把她的容颜所遮掩。

    她刚把药水倒在手上,高飞却又说道:“能不搓这玩意吗?”

    “能。”

    莫邪征东动作僵住,随即把手上的药水甩掉,说:“还需要我洗个澡吗?”

    高飞吧嗒了下嘴巴,悠悠的说:“都说女人洗澡特别麻烦,希望你别让我久等。”

    “我洗澡很快的。”

    莫邪征东笑了下,转身走到炕前,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,走向了浴室:“五分钟,最多也就是五分钟。”

    看着关上的浴室房门,高飞喃喃的说:“女人在洗澡,或者打扮时说最多五分钟,其实最少得需要十个五分钟。”

    陈果果抬手,打了个哈欠说:“你真了解女人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因为我是男人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高飞又说:“在很多时侯,男人要比女人更加了解女人。”

    高飞说的没错,当浴室的门终于开了,莫邪征东从里面款款走出来时,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,已经是七月初四的上午十点半了。

    不过高飞一点埋怨莫邪征东的意思也没有,因为他觉得,如果她能打扮的再美一些,就算让他再等一个小时,也不会有丁点的意见。

    沐浴过后的莫邪征东,就像一朵深山幽谷中的墨莲,那身黑色的描金锈龙龙袍,足可以让当世最出名的服装设计大师的作品相形见拙。

    高飞从没有见过莫邪征东穿过这身龙袍,好像是由天上的云彩所织就,纯黑,却又随着她身躯轻摆,隐隐透出内里的点点莹白,就像墨黑色的池水中,有亮晶晶的星光在闪耀。

    纯黑的衣服,纯黑的靴子,却是淡金色的长发,如玉般的皮肤,一根红绳把秀发随意拢在脑后,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飘逸,懒散……就像是从游戏中走出来的女王,全身都散着让高飞无法形容的惊艳。

    这二十多天来,高飞每天都跟莫邪征东腻在一起,可谓是片刻都没分离,但就算这样,他在看到她当前的样子后,还是被震了下,这要是换成外人,又将是一种啥模样的感受?

    高飞的目瞪口呆,陈果果眼神中流露出的自然嫉妒,让莫邪征东很满意,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,低声说:“这身衣服,是我当年登基时所穿的……可惜出来时,没有戴上登基时的王冠。”

    “不戴王冠,就已经让孩子他爸看傻了,你要是再戴上王冠,估计咱们今天也别出去了,某人舍不得浪费时间呀。”

    陈果果轻哼了一声,很吃醋的样子:“早知道某女会显摆,我也该带我那身行头来。”

    “哈。”

    高飞这才从莫邪征东身上挪开,拍了拍陈果果的肩膀:“你现在就够漂亮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得了吧啊。你跟她在一起,就是国王跟王后。而我呢,充其量也就是个侍女罢了。”

    陈果果白了高飞一眼,随即双手放在左肋下,双膝一屈做了个‘万福’的姿势,娇嗲嗲的说:“王爷,王后,该上路了。”

    “爱妃,请。”

    高飞一昂首,伸出了右手。

    莫邪征东轻轻挽住高飞的胳膊,柔声说:“王上,请。”

    --

    如果有人要问大熊哥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,他肯定会想都不想的回答:成为伐南县的第二个兔子哥!

    一年多之前,兔子哥可是混得连大熊哥都不如的。

    但短短一年的时间,才一年呀--兔子荣归故里的样子,让整个伐南县的人都羡慕,抽着几十块钱一盒的好烟,穿着几千块钱一身的衣服,坐着几十万的好车,听说那家伙戴着那幅眼镜,也是大熊哥三个月才能挣出来的。

    大家一年前都是伐南县街头上的懒汉,兔子凭什么会有那样的好命,大熊哥凭什么依旧蹲在南墙根下,跟流浪狗一起躲避天上的烈阳,过每天都是相同的苦日子?

    大熊哥曾经详细研究过兔子哥的‘发家史’,知道这小子无意中认识了个内地来的阔少,靠他那三寸不烂之舌,巴结上了人家,这才改变了自身命运。

    大熊哥觉得,他就是运气不好,假如让他先认识那个阔少的话,肯定比兔子还会吃香,哪怕这二十多天中,他始终在寻找心目中的阔少,并刻意表现自己,可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个能发现千里马的伯乐。

    “唉,以后就更加没有机会了。”

    大熊哥看着空荡荡的长街上,幽幽叹了口气时,随意抬头向左边的香蕉树酒店门口看去--然后,立即就呆愣当场。

    大熊哥看到了阔少、哦,不,是某个国家的国王,因为那个家伙身边,竟然跟着两个他做梦都不敢相信的漂亮女人。

    漂亮这个词,其实就是个笼统的词汇,有时候它压根就无法形容女人有多出色。

    看着‘国王’身边那俩女人,尤其是那个身穿黑色轻纱长袍的女人,大熊哥的思维暂时停止了运转,等他清醒过来时,却发现那三个人已经不见了。

    “做梦了,又做梦了。马力隔壁的,大白天的也做梦,看来晚上得注意休息了。”

    揉了揉眼睛后,大熊哥用力吸了下鼻子,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,往更加阴凉的角落里靠了下,正准备眯一觉时,就看到香蕉树酒店的老板疤瘌哥,从酒店内冲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疤瘌哥,您这是要去哪儿,需要我……”

    大熊哥眼睛一亮,赶紧站了起来,希望疤瘌哥能够对他摆摆手,那样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去,为疤瘌哥赴汤蹈火,只为以后能成为香蕉树酒店员工的一员,从此后吃香的喝辣的,玩不花钱的女人。

    只是让他失望的是,疤瘌哥根本没有理睬他,带着几个人向西南那条野路上冲去。

    “这孙子,特么的假装看不到我。哼,当阿爷我稀罕跟你混?”

    望着疤瘌哥等人的背影,大熊哥恨恨的骂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阿--乞!”

    正在狂奔的疤瘌哥,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,抬手擦了擦鼻子骂道:“么的,哪个孙子再咒我了?”

    疤瘌哥没有追究哪个孙子在咒他,因为当前他必须得赶紧找到高飞,看看他们三个到底要去哪儿。

    在冲出酒店之前,疤瘌哥就已经给沈总打过电话了,说高飞跟他身边那两个女人,已经出了酒店。

    沈银冰给他的任务很明确:立即跟上他们,她随后就会赶到!

    疤瘌哥是这边的土著居民,对方圆几十里内的环境是了如指掌,在得知高飞三人去了西南方向的那条土路上后,就猜到他们要去哪儿了。

    顺着那条路往前走,最多步行一个小时,就会来到一个瀑布前。

    那个瀑布在伐南县周边的群山中算不了什么,属于很常见的景色,但要是放在内地的话,那绝对是五星级风景区。

    所以疤瘌哥在得高飞三人走上这条路后,就确定他们会去瀑布边上,话说那边的风景很美丽,瀑布旁还有一片稀疏的桃林,的确是适合谈情说爱的好地方。

    疤瘌哥没有猜错,他紧赶慢赶的来到瀑布前几百米处,就隐隐看到瀑布旁边的桃林中,有几个人席地而坐,面向瀑布,被对他们。

    “都停下,后退,后退,千万不要打搅他们!”

    疤瘌哥当机立断,立即带人迅速后退了足有一公里,才停住了脚步。

    现在他已经差不多搞清楚高飞在狼主心中,是一种什么样的地位了,真怕不小心惹怒了他,会给他自己招来杀身之祸,话说疤瘌哥能够爬到今天的位置上,可不是很容易的。

    他那几个心腹手下,对老大的顾忌很明白,也都默不作声的坐在树下,闭目养神等待沈银冰的到来。

    沈银冰没有让疤瘌哥等太久,十几分钟后远处就传来了汽车马达声,几辆黑色的轿车,颠簸着向这边驶来。

    这条路是土道,路况很差,从疤瘌哥所在的位置再向前,车子就通不过了,必须得步行。

    车子还有几十米,疤瘌哥就带人迎了上去。

    车子缓缓停下,郝连偃月抢先下车,替沈银冰打开了车门。

    今天沈银冰穿了一件白色束腰长裙,脚下穿着白底黑面的帆布鞋,清纯的就像一个在校大学生那样,疤瘌哥却不敢多看她一眼,走到她面前垂首低声说道:“沈总,那位先生就在一公里前面的瀑布边上,车子过不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知道了,你们在这儿等,我过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沈银冰淡淡的嗯了一声,揪起左边的裙裾,迈步向前走去。

    郝连偃月张嘴刚要说什么,韩家骏却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等沈银冰走出很远后,郝连偃月才问疤瘌哥:“那边有没有野兽之类的东西?”

    “说不准,毕竟这儿也是一条进山的路。”

    疤瘌哥有些不确定的回答。

    “你们在这儿等,我过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郝连偃月眉头微微皱起,莫了下腰间的手枪,快步向前走去。